防疫速訊-H1N1新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致醫界通函第020號
資料來源: H1N1新型流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日期: 2009/9/11
http://www.cdc.gov.tw/ct.asp?xItem=25412&ctNode=2379&mp=1
全國醫界朋友,您好:
……
美國CDC於9月8日公布最新修訂之「今年年底流感季節中抗病毒藥物之治療建議指引」,內容很清楚提及到,感染H1N1新流感或季節性流感的病人,若屬單純發燒,無其他併發症狀者,可以居家休息,不必使用藥物治療,且儘量將克流感抗病毒藥物留給需要的病人使用。指引中建議:具類流感症狀且需住院的病人,或具類流感症狀且屬併發重症高危險族群(如:5歲以下兒童、65歲以上老人、孕婦、罹患慢性疾病或免疫功能低下者、19歲以下且長期使用阿斯匹靈藥物者)等條件者,應及早使用克流感藥物治療,不要等到檢驗結果確認才給予藥物治療,因為快速篩檢結果為陰性者,並不全然是沒有感染到病毒。
我國公布之『因應H1N1新流感現階段基層診所診療類流感病人之作業規範』中,清楚說明三種使用克流感抗病毒藥物之狀況:第一種:符合類流感症狀,但無重症危險徵兆者,基本上不建議使用克流感藥物,除非是快篩檢驗結果為A型流感陽性者才使用;第二種:符合類流感症狀且有重症危險徵兆者,無論是否進行快篩檢驗或其快篩檢驗結果為何,皆建議及早使用克流感抗病毒藥物;第三種:類流感併發重症者,則亦建議及早使用克流感抗病毒藥物。
上述之國內、外文件兩相對照下,不難發現到,對於使用克流感抗病毒藥物之原則似乎相仿。簡而言之,即是不建議輕症病人用藥,且應遵重醫師的臨床研判,依據個案臨床狀況投藥。本中心也一直呼籲民眾不要主動要求臨床醫師開立克流感抗病毒藥物處方與快篩檢驗,快篩是醫師在診斷時輔助臨床研判的工具之一,『快篩團』只會造成醫療資源的浪費,民眾應該要信任醫師判斷。至於克流感藥物與快篩試劑之經費來源,決定皆由公務預算支應,且溯及既往至8月15日。各位醫界朋友可至疾病管制局全球資訊網/電子報項下登錄免費訂閱防疫速訊,即可隨時獲得H1N1新型流感相關最新訊息。如有任何疑義,可撥打1922專線詢問。
杜老爺:
不知大家看懂沒?
老實說:我有看沒有懂!
疾管局幫羅氏藥廠的Tamiflu站台那麼久了,把這個藥吹噓成仙丹,如果病人死了就說是延誤投藥時機──如果病人或家屬來「指名」開給Tamiflu,我有膽子拒絕嗎?
如果過兩天病情轉劇(老實說我們不是神,不能未卜先知),蘋果頭條一定是「延誤投藥時機」,不是嗎?
裝神弄鬼,幫羅氏藥廠站台幾個月了(同時也促銷快過期的Tamiflu);如今四兩撥千斤,說什麼
不建議輕症病人用藥…..
應遵重醫師的臨床研判,依據個案臨床狀況投藥……。
『快篩團』只會造成醫療資源的浪費……
真是夠了!
P.S.:
健保審查醫師還沒出動咧!到時候說,先前配合疾管局政策給Tamiflu的,幾乎都是「輕症」。畢竟,死亡率0.4%,表示99.6% 的人都不需用藥的,都可以核刪藥費,外加一百倍罰金!
真是莊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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